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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和保持金融稳定,贯彻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家外汇管理局、商务部与海关总署于7月2日下发了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国家外汇管理局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的有关管理法规,这是我国贸易外汇管理的重要变革。
新法规将自7月14日起实施。为了使企业更加全面了解和掌握政策调整的背景及新出台外汇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更好地配合新文件精神的落实,中国外汇管理杂志社举办“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与“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培训班,对进出口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届时将邀请国家外汇管理局领导及政策制定的相关司处领导授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与“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出台的背景
第二讲:“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的主要内容
·详细解析并答疑: 《关于对贸易项下收结汇实施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办法》
第三讲:“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的操作
第四讲:贸易项下外债登记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操作(答疑)
座谈会 培训结束后我们将邀请部分进出口企业代表进行座谈,了解法规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并及时向外汇局相关处室反映。
二、培训对象:进出口企业
三、培训时间:2008年7月17日(全天),请于早九点之前到中工大厦报到处报到
四、培训地点:北京
五、培训费用:培训费660元/人
六、报名时间:截止到2008年7月16日17时
七、报名方式及电话:请参加培训的学员将培训回执用传真、电话及Email方式报名至培训部。 联 系 人: 张 伟、公伟 联系电话: 010-68573886、 010-68402364 传 真: 010-68519174 电子邮件: pxb1014@vip.sina.com 中国外汇网网址:www.chinaforex.com.cn 外 汇 业 务 培 训 报名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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